广东公选: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

时间:2013-04-11 公选/遴选 加入收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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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拟在深圳市内公开选调9名公务员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拟任岗位

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科员或科员。

二、报名条件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等有关规定,此次选调公务员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:

(一)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深圳市在编公务员,已进行公务员登记;

(二)中共党员;

(三)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(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4月30日);

(四)有2年及以上政法工作经历;

(五)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;

(六)具有深圳户籍;

(七)身体健康;

(八)符合所在单位规定的调出条件;

(九)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(详见《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岗位表》)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: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;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选调程序与方法

(一)报名与资格审核

1、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。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:

(1)《报名表》一式两份,报考人员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()下载;

(2)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,均需查验原件、保留复印件;

(3)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;

(4)独立或本人为主完成的调研报告等文字材料2篇以上。

2、报名时间:2013年4月23日、24日9:00—18:00。

3、报名地点: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27楼会议室,联系电话:。

(二)考试与考察
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根据考试成绩,确定考察对象,进行考察。

(三)确定选调人选

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负责解释。

附件:


 

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

2013年4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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